为着力打造和谐现金使用环境,保障社会公众支付选择权及现金使用权益,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工作要求,压实主体责任,精心组织领导,全面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系列宣传活动。
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,可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。人民币对于保持市场流通性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,其流通情况直接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,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增长。
近年来,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普及,出现个别商家拒绝接受现金支付的乱象,这种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更影响了人民币的流通效率,对国家经济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。
为进一步巩固拒收现金违法的共识,提升公众使用现金的便利性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优化现金流通环境,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现金服务的满意度,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根据人民银行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协调、全力发挥银行主体作用,切实做好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宣传工作。
一是以网点为阵地开展宣传。在网点宣传栏显著位置摆放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宣传折页,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“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”宣传标语;大堂服务人员为等候客户发放整治拒收现金宣传品,举办“人民币知识普及小讲堂”,提高社会公众对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相关政策认识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。
二是面向重点商户走访宣传。全面摸排市场经营主体是否拒收现金,针对餐饮、零售等拒收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,组织网点人员开展走访宣传,向周边商户宣讲相关政策,指导商户签署《不拒收现金承诺书》,增强现金收付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意识,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,不得炒作“无现金”概念。
三是提供现金便民服务。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指导各营业网点认真做好网点现金收付、残损币兑换、小面额备付等服务工作,推出“零钱包”兑换服务,满足社会公众对小面额现金需求。
下一步,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将持续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深化金融服务为民理念,优化便民服务,疏通现金服务中梗阻断点,为建设和谐现金流通环境贡献更多力量。
|